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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 題: [情報]轉貼新聞~氣象局大魄力行動!!
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 (08/29/05 08:26:13 Mon)

以下轉貼自雅虎奇摩之中廣新聞網線上新聞

趕在中颱泰利來襲之前,氣象局(新聞、網站)上午也藉機公布了『新聞傳播媒體於報導颱
風(新聞、網站)警報時之配合事項』,要求所有媒體,針對颱風警報的內容,一定要遵守
官方版本的內容,不能任意「加料」,也不能引用其他資料來源,做衍生性,推測性的報
導,否則依法將會遭到警告,如果不聽勸阻,將會收到新台幣20~100萬的罰單!據了解,
新聞局已經啟動了監看機制,一旦發現疑似違規,氣象局就會出面「處理」!(彭群弼報
導)

修正後的氣象法兩年前就已經頒佈,可惜兩年來,碰上了颱風警報,媒體的亂象似乎在激
烈的競爭下,有增無減,因此,氣象局終於做好了「緊箍咒」,趕在泰利颱風來襲之前公
布,希望媒體能夠遵守秩序,不要瞎說。

三大原則包括:颱風警報的發佈及解除,由氣象局統一發布,媒體應該適時,據實,傳播
,不可擅自預測或發布消息,也不能「自行推測」氣象局可能發佈的時間。

其次,颱風的位置、強度、行進方向與速度、暴風範圍、警戒區域及未來動向,統一由中
央氣象局發佈,媒體不可以作「衍生性」的預報或推測,例如:各地起風下雨時間、各地
進入或(脫離)颱風暴風圈的時間、颱風登陸及出海時間,地點等等,通通不准自行推測發
佈!

陸上颱風警報期間,中央氣象局統一發布台灣各地區及金馬地區的風雨變化,以及時空分
布預測,各媒體不可擅自依照統計資料或數值模式自行發表「預測性」的報導,也不可以
「引述其他任何資料來源做推測預報」,否則同樣是違規。

根據氣象法的規定,災害性天氣預報,由政府統一發佈,如果違反規定擅自發佈,又不接
受更正,擅自發佈可能遭到二十萬到一百萬罰款,如果是報導錯誤,罰金是十萬到五十萬


據了解,新聞局已經啟動了監看機制,日前已經提供了氣象局相當多的側錄資料,對於媒
體的亂象,已經充分掌握,泰利颱風將是氣象法祭出緊箍咒的第一個颱風!


希望這回真的能管管媒體喜歡一窩蜂亂報的現象了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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